长兴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按每笔销售结转销售成本。该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长兴公司2010年10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60 000元,实际成本为40 000元,商品已运往甲公司。本月末收到甲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
长兴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按每笔销售结转销售成本。该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长兴公司2010年10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60 000元,实际成本为40 000元,商品已运往甲公司。本月末收到甲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2)以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 000元,实际成本为42 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乙公司,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3)向丙公司销售一件特定商品。合同规定,该件商品须单独设计制造,总价款360 000元,自合同签订日起两个月内交货。丙公司已预付全部价款。至本月末,该件商品尚未完工,己发生生产成本160 000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60 000元,原材料100 000元)。(4)与丁公司签订一项设备安装合同。该设备安装期为两个月,合同总价款为35 000元,分两次收取。本月末收到第一笔价款12 000元,并存入银行。按合同约定,安装工程完成日收取剩余的款项。至本月末,已实际发生安装成本11 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工资)。(5)向戊公司销售一批零配件。该批零配件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实际成本为9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货单已交给戊公司。戊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商业汇票期限为三个月。戊公司因受场地限制,推迟到下月23日提货。要求:为长兴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正确答案】:(1)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 40 000   贷:库存商品 40 000 收到供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35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000   贷:发出商品 20 000 收到代销款: 借:银行存款 33 600   销售费用 1 500   贷:应收账款 35 100 (2)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 000   贷:库存商品 42 000 (3)预收丙公司货款借:银行存款 360 000    贷:预收账款 360 000 月末已发生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160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60 000 (4)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12 000   贷:预收账款 12 000 已实际发生的安装成本: 借:劳务成本 1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 000 (5)借:应收票据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 000   贷:库存商品 9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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