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委托某加工厂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加工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用为24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毕后收回验收入库,收回的材料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费用和增值税、消费税均以银行存款付讫。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要求:编制下列情况下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发出加工用原料时;(2)支付加工费用和增值税时;(3)支付消费税时;(假定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60万元);(4)完工材料验收入库时。
某企业委托某加工厂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加工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用为24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毕后收回验收入库,收回的材料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费用和增值税、消费税均以银行存款付讫。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要求:编制下列情况下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发出加工用原料时;(2)支付加工费用和增值税时;(3)支付消费税时;(假定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60万元);(4)完工材料验收入库时。
【正确答案】:(1)发出加工用原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
贷:原材料 30
(2)支付加工费用和增值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8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
贷:银行存款 34.08
(3)支付消费税时;(假定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60万元);
应支付的消费税金额=60×10%-6=0
(4)完工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54
贷:委托加工物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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