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时间为2008年1月-2月。结果我方分别于2月25日在烟台、于3月2日在上海装运1000公吨大米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并简述理由。
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时间为2008年1月-2月。结果我方分别于2月25日在烟台、于3月2日在上海装运1000公吨大米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1)是违约的。
(2)是否认定为分批装运,主要看货物是装载一条船上还是两条船上。
如果是同一条船的同一个航次,货物在两个装港都装在同一条船上,就可以认定是一批装运。否则,即被认定为分批装运。
(3)因此本题不属于分批装运,但是装运时间3月2日超过了2008年1月-2月的范围,这是违约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