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谈判组织的构成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以下有关谈判组织的构成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根据谈判对象确定组织规模
B、组成谈判队伍时要贯彻节约原则
C、谈判人员应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D、谈判人员不应赋予法人代表资格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在筹建谈判小组、选择谈判人员、考虑谈判规模时,一般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根据谈判对象确定组织规模如何确定谈判队伍的具体人数,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一般商品的交易谈判只需三四个人。如果谈判涉及项目多、内容复杂,则可分为若干项目小组进行谈判,适当增加人员,但最多不应超过8人。国内外商务谈判的经验证实,一个谈判小组组长,最佳的领导效益为3人~4人,因为在这种规模下,最容易取得意见一致也最容易控制,因而最易发挥小组人员的集体力量。 2.谈判人员赋予法人或法人代表资格 经济谈判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要达成协议,签订符合双方利益要求的合同或协议。整个谈判和协议签订的过程,都是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的。所以,谈判人员都应具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资格,拥有法人所具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处理经济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务。但作为法人或法人代表,只能行使其权限范围内的权利,如有越权行为,应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3.谈判人员应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在谈判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许多专业性知识,仅靠一个小组负责人是难以胜任的。选择谈判人员时,既要有掌握全面情况的企业经营者,还应当考虑各种专业知识的需要,考虑人员的层次结构,而且一定要分工明确。 4.组成谈判队伍时要贯彻节约原则一支谈判队伍,从参加谈判直到协议达成的整个过程,必然要支出一定费用,其中很多费用甚至需要支付外汇。在组织谈判小组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以节省谈判费用支出。国际商务谈判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环节,谈判费用涉及企业经营成本,应尽量按经济规律要求,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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