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宝辰公司按照CFR伦敦进口一批原材料,货轮在阿拉伯海域遭遇暴风雨,在接到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后,宝辰公司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绝付款,且要求英国出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自己概不负责。请分析宝辰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合理?
我国宝辰公司按照CFR伦敦进口一批原材料,货轮在阿拉伯海域遭遇暴风雨,在接到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后,宝辰公司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绝付款,且要求英国出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自己概不负责。请分析宝辰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首先,宝辰公司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合理,因为CFR术语的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装运港船上,本案例中,货物的风险已经在装运港伦敦的船上转移,此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以及因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事件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交付之日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故发生在阿拉伯海域的货物损失应该由宝辰公司自己承担,应该支付货款。其次,因为货物的风险已经在伦敦港的船上转移至宝辰公司,其应该承担货物越过穿线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所以宝辰公司自己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不是要求英国出口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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