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甲公司拟进口一批货物,请乙公司发盘,5月1日乙公司发盘“5月31日前答复,报价为cFR纽约价,每箱2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甲公司则发出以下还盘:“对你5月1日报价还盘为5月20日前签复,cFR纽约价每箱1.8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到5月20日甲尚未收到回电。鉴于该货价看涨,甲于5月22日去电:“你5月1日电……我们接受。”请问:乙公司原报价是否继续约束乙公司至5月3l日?已公司能否因货价看涨而不理会甲公司?
我方甲公司拟进口一批货物,请乙公司发盘,5月1日乙公司发盘“5月31日前答复,报价为cFR纽约价,每箱2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甲公司则发出以下还盘:“对你5月1日报价还盘为5月20日前签复,cFR纽约价每箱1.8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到5月20日甲尚未收到回电。鉴于该货价看涨,甲于5月22日去电:“你5月1日电……我们接受。”请问:乙公司原报价是否继续约束乙公司至5月3l日?已公司能否因货价看涨而不理会甲公司?
【正确答案】:答:在题中所叙述的情况下.乙公司原报价不能继续约束乙公司至5月31日。因甲公司已对乙公司5月1日的发盘做出了还盘,甲公司的还盘构成了新的发盘,乙公司的原受盘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对乙公司就无约束力。所以对于甲公司5月22日的来电,乙公司完全可以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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