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出口公司向羡国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承兑交单,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行寄到国外代收行后进行了承兑。货物运到目的地后,恰巧该产品市场价格上涨,进口方为了抓住有利时机便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证,先行提货。但货售出后买方倒闭。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汇票到期能否收回货款?为什么?
北京某出口公司向羡国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承兑交单,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行寄到国外代收行后进行了承兑。货物运到目的地后,恰巧该产品市场价格上涨,进口方为了抓住有利时机便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证,先行提货。但货售出后买方倒闭。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汇票到期能否收回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采用承兑交单方式进行结算时,会出现付款日期晚于货到日期.为了减少货物在港时间长带来的费用和损失,买方往往采用凭信托收据借单,该案例就届于此种情况。但借单的许可又分两种情况如果银行借单给进口人而非出口人的指示,而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则代收行借出单据后汇票到期不能收到货款,代收行应对委托人(本案中的我方),负全部责任,向我方支付汇票上的货款但如果代收行的借单行为系出口人指示.即是由出口人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给进口人,则日后如果进口人在货物售出后倒闭.汇票到期啦不到货款这一责任应由出口人自己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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