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为6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1000元,每延误一天罚款1500元。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见题22图,并得到业主代表批准。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为6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1000元,每延误一天罚款1500元。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见题22图,并得到业主代表批准。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个事件:
事件1: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出全部施工场地,使A、B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2天和4天,造成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4和6个工作日。工作C未受影响。
事件2:在工作D施工时,施工单位主要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检修2天,造成窝工7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由于甲方提供的某种材料不合格,造成拆除用工5个工作日,机械设备闲置3个台班。台班单价为500元,材料费损失3万元,因拆除重新施工使作业时间延长4天。
事件4:在工作F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6个工日,增加其他费用1万元。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3)当地人工日工资单价为86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
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经济补偿为多少?


【正确答案】:(1)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而工作A位于关键路线。(2分)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乙方承担的风险。(2分)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因为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没有超过该项工程的总时差。(2分)
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设计变更责任在甲方;且工作F位于关键路线。(2分)
(2)计算原网络图,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③→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6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网络图关键路线不变,实际工期为72天。将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中,计算出关键路线不变,工期仍为72天。所以该工程索赔工期为4天,工期奖罚天数为0天。(3分)
(3)乙方可得到合理经济补偿总额为:
(4+6)×50+5×86+3×500+30000+6×86+10000=42946(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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