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标人按程序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标底。在开标过程中,发现各投标报价均与标底有相当差距。经核实,编制标底时漏算某分项工程。为防止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投标单位中有两家对此做法不满,拒绝继续参加投标,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试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对上述过程作出评价。
【正确答案】:在开标过程中,发现各投标报价均与标底有相当差距,招标人应宣布招标失败,不能重新确定新的标底。拒绝继续参加投标,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是合理的。应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