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规则是为全球化和互联网出现之前的时代设计的,它在避免数百亿利润流入税收漏洞方面几乎无所作为。”国际税收协定最早是为防止双重征税而制定的,如今跨国公司却利用这一规定把资产转移到税率最低的国家。全球化时代,跨国业务不同子公司间,资产“乾坤大挪移”无比容易。网络交易的兴起,不再依赖实际地理位置,跨国公司能更加灵活地分配业务。
一场大规模打击税务欺诈的风暴席卷意大利。奢侈品牌D&G创始人多尔斯与加巴纳,因利用空壳公司逃避10亿欧元税款,获刑18个月,支付3亿多欧元罚金。丹麦政府发表备忘录,打击欠缴企业所得税的跨国公司,对文件不全的转让定价调整,处以25万丹麦克朗的罚款和所得额10%的附加罚款;葡萄牙政府发布《打击税收和关税欺诈及逃税战略规划》文件,提出以刑事措施、立法措施、行动措施和制度措施四大途径打击偷逃税款。
专家普遍认为,要打击国际避税乱象,国际合作、统一标准、查补漏洞、共同打击是唯一的出路。“单边行动不会起作用,在欧盟单一市场内,各国标准的不一致、法律漏洞的存在,为跨国企业避税提供了操作空间。”欧盟税务专员舍梅塔观察。
问题:(1)请简述国际逃税和避税的主要手段。
(2)结合材料,请说明管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内法措施与国际合作。
【正确答案】:答:(1)国际逃税的主要手段包括: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资料、谎报所得和虚构扣除、伪造账册和收付凭证。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包括: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通过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P466)
(2)管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一般国内法措施包括: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强化税务审查制度、实行评估所得制度。管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际合作主要包括: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增设反滥用协定条款以及在税款征收方面的相互协助。P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