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单选5)在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理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6.10,单选5)在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理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经济法主体不是由调整对象决定的
B、第三部门能够成为经济法最重要的主体
C、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调制行为来实现的,其地位是非平等的
D、只有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才能成为经济法主体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经济法的主体也是由调整对象来决定的,故选项A错误。第三部门能否成为经济法的调制受体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营利性或收益性,若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则属于调制受体,不从事则不会成为调制受体,由此可见,由于第三部门自身的特殊性,它不会成为经济法最主要的主体,故选项B错误。经济法的主体组合是“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具体包括“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调制行为来实现的,其地位是非平等的,故选项C正确。经济法主体可以由传统法上的各类主体转化而来,并不需要一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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