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义分析角度试述经济法的特殊性。
【正确答案】:(1)经济法是“经济”之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从主体的利益追求来看,各类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其中,企业以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消费者以效用的最大化为目标,政府则以政治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各类主体都看成是具有独立利益追求的个体,而个体是要追求效率的最大化的,从而体现出一定的经济性或营利性。(2)经济法毕竟是经济之“法”,归根结底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因而必然会具有法律规范的共有特征和价值追求,特别是在公平、正义、秩序等价值追求方面,更是与各类法律规范存在着一致性。在各类价值追求中,由于对公平的追求更为基础,同时,公平也是实现正义和秩序价值的基础,因而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追求,也会内化为经济法宗旨的一部分。从法的整体调整来看,在经济法宗旨中,要强调实现整体的均衡,要对各类主体的共同利益或称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保护,要强调公平。从上述基本的语义分析及其所蕴涵的价值来看,经济法的宗旨,不仅要强调对个体营利性的保护,也要注意对社会公益性的保护;不仅要强调效率,还要强调公平,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才能使各类主体各自发展,和平共处,协调互利,共同进步;才能从法律的角度实现更高层次的正义和秩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