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正确答案】:(1)依据一般法理,一个部门法体系的构成主要取决于该部门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由此使经济法规范分成两类,一类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一类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前者可以总称为宏观调控法,后者可以总称为市场规制法。(2)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世界各国主要运用财税、金融、计划这三类经济政策以及相应的三类经济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这些政策及其手段的法律化,就构成了财税调控法规范、金融调控法规范、计划调控法规范,从而构成了宏观调控法的三大类别。从市场规制的角度来看,各国主要通过竞争政策和消费者政策来进行直接的市场规制,而这些政策的法律化,就构成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规范,它们构成了市场规制法的三大类别。(3)因此,经济法体系首先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这两大部分构成,其次,上述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法律规范还可以做进一步的细分。其中,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分别简称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市场规制法也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4)上述对经济法体系中的各个部门法的描述,可以大略概括为“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