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经济法上的非正式程序的是( )
下列属于经济法上的非正式程序的是( )
A、三读”审议
B、道义劝告
C、预算的编制
D、税收的减免程序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从调制法定原则的要求来看,经济法必须强调正式程序。如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税收的减免程序、出口退税程序,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货币或股票的发行程序等。而基于调制效益的考虑,在具体的调制手段方面,也可以运用一些非正式程序,例如道义劝告或窗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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