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规定?
如何理解《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规定?
【正确答案】:《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这是在广告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一个具体表现。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公民的形象是公民个人的象征,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形象。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第二,广告的语言、文字、画面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内容。某些企业或组织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或者为了达到某种轰动效应,在广告的语言、文字、画面中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歧视、侮辱未成年人或残疾人,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未成年人是社会的一个群体,虽然他们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但他们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和能力,同样是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他们的人格和名誉不容侵犯。广告侵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名誉权,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三,有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食品、用具、器械等商品的广告,应当真实、明白。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广告,对商品的性能、用途、质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表述,应当清楚、明白、容易理解。一些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商品,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的名义做广告。残疾人使用的日常用具、康复器械、交通工具等广告也应针对残疾人的特点来做。广告的内容也应真实地反映产品的质量,明白无误地说明产品的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不得损害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题目解析】:见教材p69-7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