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消费者协会的性质和职能。
简述消费者协会的性质和职能。
【正确答案】: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作为广告社会监督组织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目前还是“官意民办”性质。其一,各级消费者协会都是经过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成立的,并非消费者完全自发的行为;其二,消费者协会都是挂靠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独立的地位;其三,消费者协会在经费、编制、人员及办公条件等方面都要仰赖同级政府的支持,缺乏自主权。这种“官意民办”性质决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双重使命:既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官方意志,又要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指导下的各级协会履行以下七项职能:①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③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⑤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⑦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题目解析】:见教材p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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