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对象、学制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所谓义务教育的对象,即《义务教育法》第4条及其《实施细则》第2条所称的“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儿童入学年龄以六周岁为标准。但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小学的入学年龄,为七周岁。《义务教育法》第5条还规定:“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对丧失学习能力的儿童,免于入学。对于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义务教育的学制在《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可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学制种类有“六三制”“五四制”“五三制”和九年一贯制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