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是某中学高一学生,现龄16周岁,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收到公安机关关于小牛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随即作出开除小牛学籍的决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小牛犯盗窃罪,因小牛是未成年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判决生效后,小牛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学校以小牛已被开除学籍为由,拒绝小牛返校读书。后经教育行政部门干预,学校接受小牛返校就读。
结合上述案例,请回答:
(1)小牛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2)学校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时,作出开除小牛学籍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学校是否应当接受小牛返校读书?为什么?
【正确答案】:(1)小牛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为刑事责任能力人。小牛已年满16周岁,触犯刑律犯有盗窃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学校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时,不可以开除小牛学籍。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3)学校应当接受小牛返校读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依法判处刑罚宣告援刑的未成年人,在复学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