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4年9月10日,因班级里的学生未向任课老师赠送教师节礼物,某高二年级班主任冯某在课上对学生进行了长时闻的训斥和谩骂,其中包括“死德性”、“你们这帮废物”、“王八犊子”等辱骂。冯某离开班级后,该班学生每人凑钱1至5元,加上班费281元,由5名学生到超市购买6箱牛奶送给包括冯某在内的6名任课老师。
请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案例中教师冯某侵犯了学生哪些权利?有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2)依照有关法律精神,类似案例中教师冯某的违法行为可能承担哪几类
案例:
2014年9月10日,因班级里的学生未向任课老师赠送教师节礼物,某高二年级班主任冯某在课上对学生进行了长时闻的训斥和谩骂,其中包括“死德性”、“你们这帮废物”、“王八犊子”等辱骂。冯某离开班级后,该班学生每人凑钱1至5元,加上班费281元,由5名学生到超市购买6箱牛奶送给包括冯某在内的6名任课老师。
请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案例中教师冯某侵犯了学生哪些权利?有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2)依照有关法律精神,类似案例中教师冯某的违法行为可能承担哪几类法律责任?
(3)案例中教师冯某的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案例中教师冯某违法向学生索要礼物,辱骂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教师冯某有违法索取财物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违法行为。

(2)教师侮辱学生,违法索要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承担三类法律责任:
①是行政责低,如教师侮辱生、违法索取财物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法,可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撤销教师资格及解聘等;
②是民事责任,如退还违法索取的财物,教师侮辱学生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③是是刑事责任,如教师侮辱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

(3)案例中教师冯某向学生索取教师节礼物,可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财物;其辱骂学生一节课;属侮辱学生人格情节恶劣,可给予行政处分或给子撤销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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