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向乙公司支付一笔金额为50万元的货款,准备2020年10月25日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丙银行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付款日为2020年12月20日。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汇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哪些?请根据上述内容列出相关内容。
(2)乙取得该汇票后应找丙办理什么手续?
(3)如果该汇票没有标明付款日期,乙什么时候可以向丙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1)该汇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50万元)、付款人名称(丙)、收款人名称(乙)、出票日期(2020年10月25日)、出票人签章(甲)。
(2)申请承兑。因为该汇票付款人丙尚未承兑,不能确定付款人到期是否兑付。
(3)没有标明付款日期的票据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乙应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丙提示付款。因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法律规定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