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债务人义务免除
B、提存物所有权未转移债权人
C、提存物所有权转移债权人
D、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目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 债权人下落不明;(3)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卜。(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提存的效力:(1) 【债务人义务免除】;(2) 【提存物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P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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