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是
A、国家债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
B、普通债权、国家债权、职工债权
C、优先受偿的债权、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债权
D、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债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详解]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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