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正确答案】:主要内容:《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共五章三十六条该法规定了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同样适用于电子文件,奠定了我国电子交易和电子商务的法律基础:其次,考虑到当前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为确保电子交易的安全可靠,《电子签名法》明确了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设立了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并明确由政府对认证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主要特点:(1)内容简练。该法定位准确,立法宗旨明确结构简洁。就在36条的规定里,确立,、了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在我国的法律效力,指出了数据电文在何种条件下满足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原件形式”、“文件保存”,明确数据电文发送、接收及证据力在法律上的认可方式,规范了法律对电子认证机构的要求和行政管理模式。3分)(2)可扩展性。该法没有具体指定必须确定哪一种电子签名技术,而只是对安全电子签名及其认证机构所需要达到的条件作出要求此外,它允许电子签名的使用者自主协商确定数据电文发送和接收标准,这都未来技术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3)灵活自治原则。本着“最少干预、必要立法”的原则,该法没有严格限定电子交易参与者的自由选择权利,从而给予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权利。(4)与国际接轨。对电子签名制度而言,必须最大可能地做到全球统一协调如果个法域内有效的电子签名在另一个法域不被承认,其作用将大打折扣。该法借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等立法例,在确保与我国法律体制相容的前提下初步与世界衔接,并具有一定的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