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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计算机病毒、逻辑炸弹等行为属于
分类: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12时08分01秒
作者:
admin
阅读:
(3)
制作计算机病毒、逻辑炸弹等行为属于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C、故意制作、传播破坏性计算机程序罪
D、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所谓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是指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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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平面上一个点的类point,有双精度型私有数据成员横坐标x和纵坐标y,公有成员函数有写入函数input()、求原点距离函数distance()和显示函数show(),请完成point()的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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