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知识库
专业知识收录平台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分类: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12时08分02秒
作者:
admin
阅读:
(3)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正确答案】:要约与要约邀请二者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1分)对于要约而言,如果对方做出了承诺,要约人即负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分)要约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得撤销的,对于要约邀请,其发出人则不负有这些义务,他完全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随时地撤销其已发出的意思表示。(2分)
上一篇
()是按地理位置来划分部门,如跨国公司依照其经营的地区划分各个分公司。
下一篇
当保险方和被保险方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时,对合同的解释应有利于
Top
首页
后台登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