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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联网上传输的和用户接收到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的征税方案称为( )
分类: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12时08分20秒
作者:
admin
阅读:
(11)
以互联网上传输的和用户接收到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的征税方案称为( )
A、字节税
B、关税
C、国际税收
D、商品税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比特税:是以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和由网络用户接受到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的数量为收税依据,比特税又名字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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