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张之洞对1906年《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批判观点。
【正确答案】:1906年,沈家本、伍廷芳上奏《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因该法采用了一些西方法律制度,遭到张之洞的严厉批驳。他认为:
(1)诉讼法违背中国固有法律之本原。传统法律的本原是纲常伦理,但现在的诉讼法袭用西方财产制,坏中国名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对国家危害甚大。
(2)先制定诉论法不合法律原理。张之洞认为,应该先制定刑法、民法等实体法,然后再制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如果骤然实行诉讼法,不仅非常有悖于风俗民情,而且与法律原理格格不合。
(3)张之洞坚持“中体西用”观念,主张学习西法必须要合于“国家政教大纲”,对于诉讼法中反映西方民主平等要求的罪刑法定制度、律师制度、陪审制度等,必须予以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