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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批判“刑不可知”,主张公开法律的思想家是()
分类: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18时08分46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春秋时期批判“刑不可知”,主张公开法律的思想家是()
A、周公
B、管仲
C、商鞅
D、韩非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管仲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以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用赏赐以资鼓励,用刑罚纠正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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