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黄宗羲的启蒙法律思想。
【正确答案】:黄宗羲要求以“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设计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与民主相联系的“法治”蓝图。(1)对封建君主及其“一家之法”的批判。首先,黄宗羲明确反对封建“家天下”制度,君主凭借自己的权力,将“天下”据为“私”有,作为自己的“家”产并“传之子孙”,是极不合理,无法容忍的;其次,猛烈抨击专制君主对人民的剥夺和残害;第三,批判君主的独断与专横;第四,指责封建法律为“一家之法”、“非法之法”。黄宗羲对整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法制进行揭露和批判,清算了封建专制主义“法治”的罪恶,吹响了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号角。(2)具有民主因素的“法治”理论。黄宗羲从民主主义的要求出发,论述了“天下之法”的具体要求,提出了确立新型“法治”的改革蓝图。首先,立法必须体现“天下”人的利益,为“天下”人兴利除害,他主张废除封建土地国有制度和重赋;主张“工商皆本”。以体现人民尤其是工商市民阶层的经济权益;主张不分贫富,实行全民性的普及教育;主张兵源来于民,兵权属于民。所有这些经济、行政立法的主张,表现了一个启蒙思想家的远见卓识。其次,立法必须体现“以天下为主”,保障“万民”的平等权利。立法应将“以天下为主,君为客”作为立法的最高原则,这里提出了一种新国家的新政体,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初级形式;立法“以天下为主”,就必须保障人民在政治上与官吏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权力,不但在经济、司法方面是平等的,而且不论出身、职业、民族,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3)君主、宰相、大臣共同掌握立法、司法权力。黄宗羲主张以“天下之法”来减少、限制君主的专制权力,其核心在于:变集权为分权,变专制为自治。为此,他提出两个具体方案:一是恢复宰相制,由宰相统领“政事堂”,有职有权;实行地方分治,各地方政权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自治权。(4)实行“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不仅要求君臣上下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强调法律的目的在于为“天下之人”和法律的平等。这种“法治”观点,已经超出了讨论法律作用的范围,深入到了法律的本质,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治”理论的特征。综上所述,黄宗羲的法律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民主性精华,并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提出了思想武器。但他的民主主义“法治”理论,在本质上,只是没有触及剥削阶级法制原则的改良,只是无法实现的一纸空文。因此,总的说来,黄宗羲是一个带着旧传统的明显烙印,刚刚跨进新时代门槛的卓越的启蒙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