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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的提出者是()
分类: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19时08分04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的提出者是()
A、拓跋宏
B、嵇康
C、贾谊
D、鲍敬言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北魏拓跋宏提出“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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