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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的法律主张出自( )
分类: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19时08分36秒
作者:
admin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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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的法律主张出自( )
A、谭嗣同
B、梁启超
C、孙中山
D、康有为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梁启超借用西方资产阶级倡导的“三权分立”原则,结合我国情况,创造了他自己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并且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这是不可分的;由国会、国务大臣、审判厅分别行使三权称为“用”,这是可分的,即所谓“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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