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的法律时变观可以概括为
A、专任刑罚
B、严刑重法
C、c、趋时更新
D、定分止争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王夫之认为,法律与整个国家制度一样,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发展的。首先,王夫之认为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其次,王夫之通过对“圣法不可变”的“正统”论的否定,以论证法律的“趋时更新”。再次,王夫之揭示出“有定理而无定法”的规律,深刻论述了改革旧法的必要和法律“趋时更新”的前景。总之,王夫之的结论是:“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古代的法令不一定适用于今天,今天的法令不一定适用于未来。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