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李文亮与张智方同在××市××公司销售部工作,两人多次为销售业绩的分配、销售提成与奖金的计算发生争执。张智方认为李文亮作为部门经理,仗势欺人,故意少算、克扣自己的销售提成与奖金,为此,对李文亮心怀不满。
20××年×月×日上午9时许,××公司销售部召开工作总结会。在会上,李文亮总结年度销售业绩,在表扬业绩突出的员工后,重点批评了张智方。张智方听到李文亮的批评恼羞成怒,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大步跨到李文亮的面前,边骂边推搡李文亮,同事们见状赶忙过来劝阻。人高马大的张智方越骂越生气,一手揪住李文亮的衣领不放,另一只手操起旁边桌子上的白瓷水杯不停地击打李文亮.李文亮被张智方揪住躲闪不及,鼻梁被水杯砸伤。过来劝阻的同事刘振宇、江大山、郝志远等人使劲按住张智方的手臂,好不容易才把张智方拉开。
在这种情况下,李文亮当即向××区公安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作为治安案件子以受理,在了解情况后,建议李文亮就医治疗,并对伤情进行鉴定。在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公司领导几次与××派出所进行沟通,同时试图说服李文亮与张智方和解。经过××公司领导多次协调,李文亮勉强同意按照公司的意图与张智方达成和解协议,表示不追究张智方的刑事责任,××派出所对此案作了结案处理。两个月后,李文亮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在此期间,张智方未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向李文亮支付医疗费和补偿金。李文亮认为,张智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致使该协议已无履行的必要,而且张智方将自己打成轻伤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李文亮要求××派出所立案,追究张智方的刑事责任。××派出所认为,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已销案,不予立案。不得已,李文亮于20××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张智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李文亮收集整理的证据布:××市法医鉴定中心伤情鉴定报告;刘振宇、江大山、郝志远的证人证言;李文亮、张智方签字的《和解协议》。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李文亮,男,汉族,19××年3月8日出生,××公司销售部经理,住××市××区×街18号。联系电话:139…,张智方,男,汉族,19××年11月13日出生,××公司销售员,住××市××区××街33号。联系电话:136…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正确答案】:刑事自诉状可分为三个部分,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第一部分 首部
(一)标题。应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1分)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6分)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案由。应写明:故意伤害罪。(2分)
(二)诉讼请求。应写明: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请求依法予以惩处。(3分)
(三)事实和理由。应写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说明理由以及法律依据。(18分)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4分)
第三部分 尾部
(一)致送法院名称。应写明:“此致”“××市××区人民法院”。(2分)
(二)附项。应写明:“本诉状副本×份”“证据××份”。(2分)
(三)署名和日期。(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