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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刑事判决书首部被告人项中,除写明被告人身份耍谈外,还应写明
分类:
法律文书写作(00262)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21时08分51秒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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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刑事判决书首部被告人项中,除写明被告人身份耍谈外,还应写明
A、极告人的体态特征
B、被告人的出身
C、因本案所受的强制措施情况
D、被告人的出生地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解析:在书写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时,应写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的职务、住址,何时因本案受强制措施及其情况等,现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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