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古罗马的物法制度。
【正确答案】:答: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和核心。对后世大陆法系民法的影响最大。物法由物权、继承权和债权三部分构成。
(一)物权。①物的概念和分类;②物权的概念和种类;③所有权;④占有;⑤他物权。
(二)债权。①债的概念;②债的起因;③债的分类;④债的履行;⑤债的担保;⑥债的转移;⑦债的消灭。
(三)继承权。罗马法上的继承概念与现代的继承概念不同。继承是指死者人格的延续,财产继承是附属的。这是由罗马长期实行家长制家庭制度所决定的。家父死后,其权利必须延续下去,他的人格就得由其继承人继承,既包括他的人身权利和义务,也包括财产权利和义务,即所谓“概括继承”。P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