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法的婚姻家庭制度中,高等种姓男子和低等种姓女子的婚姻被视为( )
A、顺婚
B、内婚
C、逆婚
D、外婚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为了维护种姓的纯洁,法律规定不同种姓不得通婚,如若通婚即丧失原有种姓,其后代则为杂种种姓。但种姓间的通婚并非绝对不可能。 (1)高等种姓男子与低等种姓女子间的婚姻被视为“顺婚”,因而是允许的。 (2)低等种姓男子与高等种姓女子的婚姻则被视为“逆婚”,因而是禁止的。 (3)最为法律所不容的是首陀罗男子与婆罗门女子之间的婚姻,其后代被称为“旃陀罗”,属于不可接触的“贱民”。他们被排除在种姓之外,地位比首陀罗还低,不许与种姓人来往,必须住在村外,穿死人的衣服,用被遗弃的破容器吃饭,从事屠宰、抬死尸等低贱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