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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魏玛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的权力有( )。
分类:
外国法制史(00263)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22时08分30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德国《魏玛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的权力有( )。
A、强制执行权
B、紧急状态权
C、大赦权
D、独裁权
E、豁免权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魏玛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强制执行权”和“独裁权”。“强制执行权”指总统有权使用武力强制各邦遵守宪法和法律。“独裁权”指总统有权使用武力恢复“公共安宁与秩序”,临时停止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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