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知识库
专业知识收录平台
罗马法上的人格小减等指的是丧失
分类:
外国法制史(00263)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22时08分13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罗马法上的人格小减等指的是丧失
A、市民权
B、自由权
C、家族权
D、选举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也才属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丧失自由权称人格大减等,丧失市民权和家族权称人格中减等,丧失家族权称人格小减等,故本题选C
上一篇
下列机关可以联合行文的有( )
下一篇
格林豪斯的研究侧重于不同年龄阶段职业生涯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并以此为依据将职业生涯划分为( )。
Top
首页
后台登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