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有(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有(  )
A、高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C、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D、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E、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CDE
【题目解析】:为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五)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 (相关资料: 国家法规3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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