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在南京与一位19周岁的意大利籍商人马克签订了一份某商品进口合同,由该意大利商人供货。合同签订后至交货期间,该商品价格因故在国际市场上暴涨。该意大利商人如果履行合同按原定价格供货,将给他造成巨大损失。为了不履行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该商人向某进出口公司表示,按照意大利法律,他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因而他们之间的商品买卖合同无效。某进出口公司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意大利商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该公司的损失。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本案
中国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在南京与一位19周岁的意大利籍商人马克签订了一份某商品进口合同,由该意大利商人供货。合同签订后至交货期间,该商品价格因故在国际市场上暴涨。该意大利商人如果履行合同按原定价格供货,将给他造成巨大损失。为了不履行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该商人向某进出口公司表示,按照意大利法律,他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因而他们之间的商品买卖合同无效。某进出口公司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意大利商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该公司的损失。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本案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18周岁时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该意大利商人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判令其赔偿因违约给某进出口公司造成的损失。问:(1)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应如何判定?有哪些主张和实例?(P116)(2)本案中的意大利商人应否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1)对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一般主张以外国人的属人法为准据法;而对外国人的诉讼行为能力则通常适用属人法。但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原则上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判定起诉讼行为能力。还有的国家对两者一概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2)应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