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源知识库
专业知识收录平台
明确地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的的概念,并认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属于“国际公共秩序法”的第二类强行法的著名学者是()
分类:
国际私法(00249)
发表:2024年08月06日 23时08分37秒
作者:
admin
阅读:
(2)
明确地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的的概念,并认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属于“国际公共秩序法”的第二类强行法的著名学者是()
A、瑞士学者布鲁歇
B、法国学者巴蒂福
C、德国学者萨维尼
D、英国学者莫里斯.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瑞士学者布鲁歇确地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的概念,并认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属于“国际公共秩序法”的第二类强行法。
上一篇
公共财政的主体是
下一篇
数据库的体系结构不包括()
Top
首页
后台登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