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
A、国内立法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一般的法律原则
E、权威法学家的学说
【正确答案】:AB
【题目解析】: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内立法。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①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②冲突规范。③国际民事程序规范。
(2)国内判例。所谓判例,是指法院先前的某一判决具有法律的效力,从而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中国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然而在国际私法领域,我们不能不高度重视判例的、重要性、并恰当地运用判例。
(3)国际条约。世界上包含有国际私法规范的国际公约有很多。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大类:①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公约。②关于财产权的公约。③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公约。④关于国际投资和贸易的公约。⑤关于国际运输的公约。⑥关于国际支付的公约。⑦关于海事的公约。⑧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的公约。⑨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公约,⑩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公约。
(4)国际惯例。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惯例由两部分组成的。其中一部分是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称的“作为通则”并“经接受为法律”的那些国际习惯。国际私法的后一种国际惯例,是在长期商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后来经过统一编纂和解释而变得更为准确,从而在国际上起着统一实体私法的重要作用。
(5)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一般法理(或一般法律原则)、公平与善良原则及特定学者(或学派)的学说,亦可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只看有关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条约是否有这样的明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