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洋加入法国国籍以后与德国公民碧丽结婚,并在德国有住所。2003年,张洋夫妇定居中国,2004年3月,张洋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碧丽当场死亡,张洋成为植物人。张洋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张洋的哥哥张东作张洋的监护人。张东称自己将出国留学,主张由张洋的弟弟张西作为监护人。张西称自己经济条件太差,不愿做监护人。张洋父母为此诉诸北京某法院,本案的解决应当适用
中国公民张洋加入法国国籍以后与德国公民碧丽结婚,并在德国有住所。2003年,张洋夫妇定居中国,2004年3月,张洋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碧丽当场死亡,张洋成为植物人。张洋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张洋的哥哥张东作张洋的监护人。张东称自己将出国留学,主张由张洋的弟弟张西作为监护人。张西称自己经济条件太差,不愿做监护人。张洋父母为此诉诸北京某法院,本案的解决应当适用
A、中国法律
B、法国法律或中国法律,由法院从中选择
C、德国法律
D、德国法律或法国法律,由法院从中选择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该题通过案例形式考查我国关于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该案例中,被监护人张洋于2003年定居中国,即在中国有住所,故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P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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