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事管辖可以分为专属管辖和任意管辖以及排除管辖,这种分类的标准是
A、当事人的住所或居所
B、事件的种类
C、法律直接规定和任意选择
D、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规定以外的法院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该题考查对专属管辖的理解。如果以法律直接规定和任意选择为标准,国际民事管辖可分为专属管辖和任意管辖以及排除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根据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对某些具有特别性质的涉外民事案件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国家的内国法院行使独占排他的管辖,而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的法院对此类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平行管辖,亦称为任意管辖或选择管辖,是指国家在主张对某些种类的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同时,并不否认外国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与专属管辖相对立的是排除管辖。排除管辖是指根据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有关内国法院得拒绝行使对某些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所以C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