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王某在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因合资将报废的商标标识45吨交由北京市造纸十一厂销毁时,王某利用两单位监管不严,独自办理此业务之际,将其中的20吨商标标识以每吨1500元的价格销售给河南黄某,从中获利30000元。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类型的商标侵权?
2013年,王某在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因合资将报废的商标标识45吨交由北京市造纸十一厂销毁时,王某利用两单位监管不严,独自办理此业务之际,将其中的20吨商标标识以每吨1500元的价格销售给河南黄某,从中获利30000元。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类型的商标侵权?
【正确答案】:答:王某的行为属于《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便利条件的”商标侵权行为。因为这种销售报废商标标识的行为,客观上为将来的假冒商标商品的出现提供了机会。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这与销售报废商标标识的行为是有区别的。(P26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