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使用作品的行为,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A、将报纸、期刊登载的文章汇编成图书出版
B、将文字作品片段编入中小学教科书
C、将期刊上的作品在报纸上转载
D、为学习研究目的而使用作品
E、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唱片的音乐作品录制CD唱盘
【正确答案】:BCE
【题目解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1)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答案为BCE。P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