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拥有一项节能灯的发明专利,乙对其加以改进后获得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并申请获得一项新的发明专利,但乙的专利实施依赖于甲的专利实施,双方就专利实施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可以申请实施乙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需向甲支付使用费
D、乙实施自己新的发明专利无需取得甲的许可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第二专利)比此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第一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在给予第二专利权人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二专利的强制许可。这样的两种强制许可,被称为交叉强制许可。本题所述情形符合专利权的交叉强制许可。故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专利的强制许可。答案为B。P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