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得。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先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CD
【题目解析】: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脚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C选项正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