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时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时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A、起诉
B、同居
C、举行婚礼仪式
D、分居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指出: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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