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租赁期为1年的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后,甲乙未再订立书面合同,但甲继续占有租赁物,并向乙支付了1年的租金,乙接受。甲乙之间
A、不再存在租赁合同
B、存在新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C、存在为期1年的新的租赁合同
D、存在无效的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法律规定合同必须采用一定方式的意义在于确定合同的生效条件。例如,租赁合同有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两种。《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一规定表明,租期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具备该成立要件的租期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被转换为不定期租赁合同。p113